近日,在广州召开的王老吉媒体凉茶沟通会上,内幕被首次揭开。广药方面称,王老吉之争的所有根源都在于加多宝集团董事长陈鸿道因行贿“畏罪潜逃”。但自陈鸿道2005年潜逃以来,时间已过去了近8年,陈鸿道为何至今没有归案?董事长下落不明的加多宝集团又为何能高调营销?《华夏时报》记者就此对话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学博士毛立新。
一种平衡策略
《华夏时报》:就你所了解的,陈鸿道潜逃经过是怎么样的?
毛立新:据相关报道,1997年,陈鸿道以300万港元贿赂买通了原广药集团总经理李益民,签下了两份协议,以远低于国际惯例的费用,拿下了王老吉的商标使用权。按国际惯例,商标使用费以销售额5%收取,可按那两份协议,陈鸿道所付出的商标使用费却仅仅只占商标使用费的0.03%,低于国际惯例的100多倍。
2004年,陈鸿道行贿案东窗事发,陈鸿道在供词中明确表示,其行贿是为了签订商标补充协议,以低廉价格延长使用时间。2005年,法院以受贿罪终审判处李益民有期徒刑15年;而行贿者陈鸿道被抓捕归案后不久即取保候审,其间弃保潜逃至今。
《华夏时报》:法律规定什么情况下可以取保候审,陈鸿道取保是否合条件?
毛立新:取保候审是一种较轻的刑事强制措施,适用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或者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或者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陈鸿道显然不属于第一种情形,可能属于第二或第三种情形。但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对于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一种人道的待遇,但从最终结果看,取保候审是否适宜是值得商榷的。
《华夏时报》:陈鸿道到现在还下落不明,问题出在哪里?
毛立新:检察机关具体实施了哪些追捕措施?我们不得而知,因为广州检察院只是简单做了一个声明而已。但如果是重要的逃犯,无论是逃到国外,还是逃到中国香港,都可以通过国际刑警组织这个渠道,发布相关通缉令。当然,不排除采取的可能是一种平衡的策略,把追捕作为一种手段,对陈鸿道进行长期的威慑。
《华夏时报》:据了解,广州检察院于2004年对陈鸿道涉嫌行贿犯罪立案侦查,2008年一度中止,直到去年6月才又恢复了侦查,并依法追捕陈鸿道。
毛立新:只要在逃人员尚未追捕归案,就不存在中止侦查的问题,也没有诉讼时效的限制。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只有在审查起诉或法庭审理阶段,如果出现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潜逃而短期内又难以缉捕归案或者患有严重疾病不能接受讯问等原因,才存在诉讼中止的问题。根据此前报道显示,陈鸿道系在侦查阶段弃保潜逃,至今未归案,因而不应存在中止侦查的问题。
个人行贿不涉及公司运营
《华夏时报》:黄光裕因为犯罪被判刑后,国美公司照常经营,这似乎能够理解,因为黄光裕伏法了;但在凉茶之争中,陈鸿道是在逃犯的身份,公司如果还正常经营的话,很多人应该对此难以理解。
毛立新:这没什么不好理解的呀。这恰恰证明了这就是法治,不能搞株连啊。合法就是合法的,你只能追究他涉嫌非法的那一部分。陈鸿道涉嫌的是行贿罪,应该不涉及公司的资产和运营。
因此,我们不能说公司运转得好,就一定是他本人在操作,这只能属于猜测。
即使涉嫌犯罪,但其合法的权益,仍然要受法律保护。公司的合法资产及正常的经营活动,同样应受法律保护,不能因为个人犯罪而受到株连。
《华夏时报》:能否冻结他的资产,逼他现身?
毛立新:冻结资产,必须依法进行,如果其资产的性质是合法的,与犯罪无关,凭什么去冻结?这是违法的。与犯罪案件无关的资产,一分钱也不能冻结。一码归一码,需要抓捕他,那就依据法律该采取什么措施去抓他就是了。当然,如果他已经逃到加拿大、美国等这些西方国家,由于我国与它们没有签署引渡的条约,抓回来非常困难。
《华夏时报》:对于取保候审期间潜逃的犯罪嫌疑人,追逃是法院的事?还是返回到检察院?
毛立新:这案件尚在侦查阶段,因而,跟法院没关系。追捕工作的具体实施,应该是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事,两者共同协作完成这件事。
《华夏时报》:广州市检察院在会上首次对陈鸿道行贿案公开表态,“目前对加多宝董事长陈鸿道的追捕仍在进行中。一旦追捕到案,将依法继续相关刑事诉讼程序。”如果陈鸿道归案,法律对其应该如何判决?
毛立新:依据我国刑法第389条规定:行贿罪是指行为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行为;第390条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陈鸿道属于多次行贿,行贿数额特别巨大,应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根据行贿罪量刑标准,可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无期徒刑,并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华夏时报》:如果是单位行贿呢?
毛立新:如果单位行贿,陈鸿道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判的要轻一点。根据刑法第393条,单位行贿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单位判处罚金。当然,此案是否属于单位行贿,目前还不清楚。
《华夏时报》:这与加多宝集团是英资企业有无关系?
毛立新:从目前公开的情况看,陈鸿道涉嫌的是行贿罪,无论是个人行贿,还是单位行贿,都与企业性质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