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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什么是专利先用权

 专利(patent)一词来源于拉丁语Litterae patentes,意为公开的信件或公共文献,是中世纪的君主用来颁布某种特权的证明,后来指英国国王亲自签署的独占权利证书。专利是世界上最大的技术信息源,据实证统计分析,专利包含了世界科技信息的90%-95%。

  基本解释:[patent] 一项发明创造的首创者所拥有的受保护的独享权益。

  详细解释: (在中国古代的解释是1,2,3)

  1、专谋私利。《左传·哀公十六年》:“若将专利以倾王室,不顾 楚国,有死不能。”

  2、垄断某种生产或流通以掠取厚利。 汉 桓宽 《论·复古》:“古者名山大泽不以封,为天下之专利也。”《明史·张四维传》:“御史 郜永春视盐 河 东,言盐法之坏,由势要横行,大商专利。”

  3、专一而敏锐。 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勉学》:“人生幼小,精神专利,长成之后,思虑散逸,固须早教,勿失机也。”

  4、首创者的权利: 一项发明创造的首创者所拥有的受保护的独享权益。在实行专利保护制度的国家,一般订有专利法。

  简介

  从字面上讲,“专利”即是指专有的利益和权利。

  国家知识产权局LOGO

  专利的分析概述:

  如此巨大的信息资源远未被人们充分地加以利用。事实上,对企业组织而言,专利是企业的竞争者之间惟一不得不向公众透露而在其他地方都不会透露的某些关键信息的地方。因此,企业竞争情报的分析者,通过细致、严密、综合、相关的分析,可以从专利文献中得到大量有用信息,而使公开的专利资料为本企业所用,从而实现其特有的经济价值。

  什么是专利先用权

  先用权,是指某项发明创造在专利人提出专利申请前,如果另一发明人已经在制造相同产品或使用相同方法,或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的,法律允许其不受专利权人专用权的限制,仍有权在原有的范围内继续制造或使用该发明创造。先用权适用的前提是两个以上发明人或单位分别独立地完成相同的发明,其中一人取得了专利权,其他人因未申请或晚申请没有获得专利权的情形,享有优先权的条件是,另一个发明人在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或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为制造或使用作好必要准备,并且这种使用不构成公开使用。优先权的实施旨在保护相同发明中没有专利权的发明人的最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