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的办理何以引起外商的关注并给检察机关送来了锦旗?
8月4日中午,芝华士兄弟(美洲)有限公司、联合多梅克白酒和葡萄酒有限公司、马爹利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国际知名品牌的酒业公司派代表来到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检察院,为该院送来两面锦旗:“保护知识产权先锋,维权楷模,打假斗士”、“依法办案,恪尽职守,勤勉敬业,廉明高效”。
2008年10月,从深圳来成都打工的艾勇和朋友刘建民(在逃)在聊天时谈起做假洋酒生意很赚钱,他们便商定生产和销售假冒知名品牌洋酒注册商标进行营利。两人各自出资5000元钱,先在武侯区租房子支起了制造假洋酒商标的摊子,后又于2009年3月租用双流县一处民房作为生产作坊。
最初,由于对假洋酒的行情和制作方法不太懂,两人边学边做,购买了压盖机、漏斗、滤纸等设备,在废品收购处买来一些在市场上热销的洋酒品牌的空瓶子、标签等,再买来各种洋酒的盖子、商标。他们以国产酒作为原料酒,将其倒入空洋酒瓶里,最后用压盖机将瓶盖封好,贴上商标和防伪标识并装箱。就这样,一箱箱“芝华士”、“皇家礼炮”、“黑牌”等“品牌洋酒”就出“厂”了。
销路打开后,两人还先后找来了自己的亲朋刘峰峰、陈志浩、周某(未成年人)等当小工,帮助生产“洋酒”或送货。市场价格1000多元一件的“芝华士”、“黑牌”等洋酒,他们制作的假洋酒销售价格则定位在200元一件;市场价格200元至800元一瓶的“人头马”系列、“蓝带”系列,他们仅卖40元至100元一瓶。买家从作坊拿货后销往成都周边地区的一些酒吧、夜场等。
今年2月,警方破获该案后,于5月9日移送双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警方在艾勇、刘建民的作坊内现场查获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的洋酒共计12个品种2172瓶,货值金额10万余元,经查证已销售的非法经营数额达23万余元。检察机关认为艾勇、刘峰峰、陈志浩、周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涉嫌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且非法经营数额达到15万元以上、假冒两种以上的注册商标,属情节特别严重。8月4日,双流县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获悉案件被提起公诉后,英国国际洋酒协会有限公司广州代表处、保乐力加(中国)贸易有限公司亚洲公共事务助理经理专程从广州飞抵成都,与代理律师一同感谢双流县检察院检察官。这位助理经理操着流利的汉语说:“从你们的办案中,我们了解到中国检察官勤勉敬业、恪尽职守的工作精神,我们专程来表示内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