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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商标异议?

 商标异议
  一、 什么是商标异议?
  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公正、公开进行商标确权工作,提高商标注册审查质量。
  商标异议的内容范围很广,既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与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也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禁用条款或商标不具显著性,还包括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等。
  提出商标异议的可以是任何人,即:既可以是商标注册人,也可以是非商标注册人,既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也可以是个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
  二、异议的手续:
  填写《商标异议书》,填好被异议商标的名称、商品类别、初步审定号、初步审定公告期号、提出异议的理由。如认为被异议的商标与本异议人已注册的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还应填写异议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类别、商标名称、注册号等。
  三、异议处理程序:
  1、 商标局收到异议书及有关证据后,将异议书副本寄达被异议人商标注册申请人,被异议人应在收到异议书之日起十五天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异议人在限期内未作出答辩的视为弃权,不影响异议程序进行。
  2、商标局对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所提出的事实与理由,经过调查核实研究后,作出异议裁定。
  四、异议裁定结果:
  商标局在作出异议裁定后要将异议裁定书寄给异议人与被异议人。异议裁定有两种结果。
  1、异议理由不能成立,后经初步审定的商标予以注册;
  2、异议理由充分,异议成立,原初步审定的商标不予注册。
  但是如果异议当事人中任何一方是议裁定不服, 可在收到异议裁通知书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商标异复审,商标申请注册转入申请商标异议定审阶段。
  五、异议申请的补正(非必经程序)
  (一)寄发补正通知
  商标局在收到异议申请后,如果发现异议申请书件中存在问题需要补正的,将向异议人或商标代理机构寄发补正通知,限期补正。如果是异议人自己提交的申请,商标局将直接给异议人寄发补正通知;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商标局则将补正通知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二)限期补正
  异议人或商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商标局发出的异议补正通知后,按照通知中所要求的补正内容进行补正,在规定的时限内将已补正的材料和商标局发出的补正通知一并交回商标注册大厅或挂号邮寄至商标局。除要求补交异议书副本以外,其他补正的材料仍须提交一式两份。
  (三)注意事项
  1、补正的书件必须加盖与异议人名义相同的印章。
  2、补正的内容一定要按补正的要求填写清楚、准确。
  3、补正的时限为自当事人收到商标局补正通知之日起30天内。当事人应将商标局的发文信封作为收文日的凭证,连同商标局的补正通知一并附上送达商标局。
  4、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必须加盖该商标代理机构的公章。
  六、不予受理
  商标异议申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商标局将不予受理:
  (一)对未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
  (二)超出法律规定异议期限的;
  (三)商标异议申请中没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的;
  (四)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商标异议规费的;
  (五)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补正或未按要求补正的。
  七、异议规费
  每件商标异议申请应缴纳规费1000元。
  商标异议申请书的格式
  被异议商标:
  类别:
  初步审定号:
  初步审定公告期:
  初步审定公告日期:
  被异议人名称:
  被异议人地址:
  邮政编码:
  被异议人代理组织名称:
  异议人名称:
  异议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含地区号):
  传真(含地区号):
  异议人代理组织名称:
  异议申请人章戳(签字):
  代理组织章戳: 代理人签字:
  商标异议成功,怎样提请申请
  如果您对之前的商标提出异议,如果异议成立,您的商标需要重新申请。
  或者可以在您商标驳回的时候参加驳回复审,并说明理由。因为商标驳回复审裁定的时间跟商标异议裁定的时间都需要三年左右,如果商标异议裁定异议成立,那么您驳回复审的商标会直接公告、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