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与在先权利相冲突,即在类似产品或服务领域已有人注册了相同或近似的商标,90%以上的商标都由于此原因驳回。 2、同政府(含国外)的国旗、国徽、军旗及部分代表性建筑物相同或相近似的,不能注册。国外政府同意的除外(若想争的同意也是 一 件很难的事啊)。 3、夸大宣传并有欺骗性,比如“国酒”、“国药”、“国烟”等这些商标。 4、带有民族歧视,比如“黑鬼”牌牙膏、“印第安人”牌马桶等。 5、道德败坏,比如“他妈的”牌电热毯、“玩八蛋”牌鸡蛋、“返清复明”牌滴眼液、及“潘金莲”牌的部分产品。 6、其他,县级以上名称、官方标志、政治人物及肖像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