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所有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将其注册商标转移给他人所有;或企业因合并、分离或兼并应当办理转让注册商标的手续。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转让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必须一并办理转让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