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雪领新媒体公司和爱奇艺的商标侵权纠纷案一审判决下来了,北京市海淀法院一审认为雪领构成对爱奇艺商标专用权的侵犯,判赔金额达66万。而这场官司其实早在2017年10月就开始了,围绕“奇葩说”这个商标的使用,双方你来我往好几回合。
事情说来也不复杂。2016年,雪领公司推出一档营销领域的访谈栏目和相关公众号,并命名为《营销奇葩说》。至2017年10月,爱奇艺一纸诉状将雪领告上法院,称其攀附旗下综艺节目《奇葩说》,以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为由索赔200万元。雪领主动联系了爱奇艺方,但协商未果,中间经历了爱奇艺撤诉重新起诉,并在开庭前取消了“不正当竞争”一项。最终在本月一审判决。雪领对此不认可,准备上诉。
基于此,记者采访了雪领的宋社长,他表示爱奇艺起诉之前并没有给到任何沟通或者律师函,后来的协商也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
对于法院认定的“商标侵权”,宋社长也认为并不妥当。据他所说,两档节目完全不同,且其十几期视频都是以“营销奇葩说”的ID上传爱奇艺并审核通过。直到后来双方协商期间,爱奇艺删除了所有审核信息。宋社长认为,“营销奇葩说”公众号在微信名称商标保护中,并没有因含“奇葩说”三个字不予注册和认证,连续年审也都通过。所以雪领并未意识到自己涉嫌侵权。
宋社长称,《营销奇葩说》没有非法获利,也没有给爱奇艺造成经济损失,即便构成侵权,没有主观恶意的情况下66万元的处罚过重了。但雪领尊重一审判决,已将栏目更名为“雪领采访间”,并启动上诉流程。不过,宋社长表示如果最终真的被判赔偿也会积极履行。
经历了这件事情,宋社长深有感触,借着这次机会,他也想提醒同行,“在埋头苦干的时候,经常停下来审视和思考一下吧。”
侵权与否要交给法院判定。但这整个事件足以让我们对版权问题再次敲响警钟,商标侵权的或许不如图片侵权来得多,依旧值得引起我们重视。不仅仅是内容的抄袭会被告侵权,名称、logo的使用也应当注意,毕竟版权问题无小事。